——“婚”是女字旁的,按照“她们”一词的用法,当然是参与者全女才叫结婚!文中涉及非女同的,一律用“昏因”。
2024年8月26日,我与后来的爱人同志在网上相识——因为是同一届毕业生。在确定未来将入职同一家公司后,10月2日,我在上海国棉十七厂遗址(“国际时尚中心”)与她第一次见面。
之后是2025年的工人节,我跑去北京找爱人同志玩,美美地拍了几个照。6月4日,她出发去泰国做性别重置手术。回来之后,我们就开始了同居、同工作的日子。
由于她还没修改身份证,因此可以和我登记结婚,婚后再变更身份证——这样就可以合法地同性婚姻。过往判例存在“以一方行性别重置手术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”而判离婚的,却没有判婚姻无效的——也就是说,在改了身份证以后,我们的婚姻也完全合法。
我们经常以此开玩笑。最后一次玩笑是今年4月,那时我开玩笑道:“要不我们六四结婚?这样每年我们相约六四。为什么?因为那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。”
“丁真结婚吗?”
于是我们稍微认真地对待了这个问题:就当前社会的法律而言,配偶的人身支配权高于家长的支配权。这也就意味着,如果我们一方遇到不测(比如被家长送去“戒网瘾学校”,又比如失能后需要签字抢救或放弃),那么我们至少有信得过的人来替另一方办事,而非坐视其(或其遗产)遭家长支配——讽刺的是,越需要昏因制度“保护”的人(性少数),却往往越得不到它的“保护”——还好我们暂时可以。
即使从纯粹的功利计算而言,我们彼此之间也是优秀的结婚对象。但另一方面来看,不结婚的理由也不少。就我的理想而言,昏因、家庭、亲子——这种关系都不应该存在,至少不应该建立在私有制的财产继承和人身支配之上。现实而言,无论个人所得税住房减免(每月数百元),还是住房公积金提取(每月四千元),在结婚以后都只能取一人——对我们而言也就是总和减半。
不过爱人能比我更早地落户上海,如果和她结婚,我就能早几年落户。这样一来,我们双方都能避免户口簿被千里之外的家长卡脖子的风险。而且万一承受不住残酷的晚期资本主义社会而不幸疯掉,精神残疾的补助也高些。考虑到结婚后再改证能顺便卡个bug、恢复双份公积金提取,我们结婚的好处还是稍微多一点的。
打好主意之后,我首先告诉了自己的家长们——对其中一些是出于报喜、对另外一些是出于戏谑。其中我一妈的反应最富有戏剧性:
在我们刚准备住一起时,她的反应是:“同床?那怎么方便哦?搞对象?一起都是女,怎么搞?”——从“同床”一路联想到“怎么搞”,想象力唯有在此时能如此跃进。
而在得知我们准备结婚时,她的反应是“好事儿啊,正愁你这种人找不到,这样你们过日子也好。”“看了下,三天后这个日子就不错。”
过了一小时,又问:“她身高比你高还是比你矮?”
得知爱人和我身高相仿后,她评论道:“那还好,至少打起架来你不吃亏。”——就这么直白地把昏因的狰狞面目展示给我。不过考虑到和她关系最好的同事就是因为遭遇家暴而离昏,这个考虑倒也情有可原。
这以后,我们去拍结婚证件照。在这个对性少数实施灭声、不允许性少数进入公共视野的国家,尽管身处据说比较进步的上海,我还是担心两种情况:
- 我们被当成(当前在中国无法合法结婚的)顺女同,结果是化妆不合规,或拍得不正经。
- 其中一方被当成顺男易装者,结果是可能被misgender(使用错误的性别称谓)或化错妆。
化妆师认为是2,把我当顺女、爱人当顺男易装者。所幸没misgender,也没给她化成男的。
摄影师则认为是1,还好事先问了我们“是不是拍着玩的”,于是我把柜门踹开:我们都是跨女,并且其中一方还没改身份证,所以能合法结婚,希望拍得正经一些。
在彻底震撼了化妆师和摄影师以后,我们听化妆师说,她之前有个顺男易装者同事,所以她想到的是1。好吧,感谢前辈把路稍微走宽了一点,让她们不至于零认知。有了我们的先例,也许以后其它性别多元者的路也能宽一些。
终于到了六四国家公祭日。在这一年一度的哀悼日,昵称头像不能更换,一些地方不能发言,死难者们看起来也算备极哀荣了。但几天前爱人所在的团队竟然邀她团建——而且相关群名叫“六四北京团建”,还好是公司内部聊天软件。
爱人直接拿结婚为由拒绝了这次团建,于是我们顺利地去昏因登记中心完成了登记。中心有着较为复杂的装潢——而非好看的。不过,这天来登记的只有我们两个人。除了我们以外,没人这天来结昏或者离昏。工作人员懒洋洋地开灯、开设备,简单刷几次身份证、录入指纹并签名以后,我们在法律上就是配偶关系,可以优先于家长,对另一方生杀予夺了。
听一妈说,她和我一爸结昏的时候发了一本小手册,内容是性教育。我们这里的登记中心却只是问了下要不要“婚前教育”——这个要预约。我们简单拒绝过后,就没有性教育,也没有申必小册子可供欣赏了,只给了当地企业和商户发的一些优惠券。
